国家卫健委近期发文,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进一步引进高水平医疗资源,为大家提供更加多元化的就医环境。
那么,想要设立这样的独资医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点呢?
首先地点需要注意,通知提到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
其次,试点条件需要了解清楚。
1.投资主体的条件为独立法人,可以承担民事责任,能够提供先进的医疗技术经验、医疗设备;
2.设立和运行条件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院类别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医院级别为三级,以及其他对于医院的相关详细规定。
最后,针对独资医院有部分管理措施出台,包括准入管理(外商独资医院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由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初审后,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外商独资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可按规定申请延续)
执业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将外商独资医院纳入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范畴,鼓励外商独资医院参加医院评审评价等)
监督管理(有关省级和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具体内容可以查看相关文件。
独资医院的发展,一方面增加群众就医的可选择性,另一方面增加高水平医疗技术的流入,对于现有医疗有一个很好的补充,为之后医疗事业的发展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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